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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最高20年!永泰法院对21名涉黑人员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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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4 09: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9日上午,永泰法院通过与永泰县看守所、连江县看守所“云视频”远程连线,及指派干警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现场送达宣判等方式,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锋、张某锋等21人重大涉黑犯罪一案。

法官将被告人林某锋等人涉黑案件的宣判材料送达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永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林某锋、张某锋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以张某锋位于永泰县的某茶酒会所为据点,长期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永泰县城乡和邻近地区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林某锋、张某锋等21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窝藏、妨害作证等十一项罪名。永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锋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锋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随后,永泰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云端”发布和线下现场发布的形式,通报了永泰法院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省市县部分新闻媒体记者“线上”或“线下”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永泰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等进行线上见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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