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巴 发表于 2012-12-13 09:30:51

闽明年食品摊贩须持“双证”上岗 1月1日起施行

                                                      

       明年开始,我省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须持《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方可营业。昨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按照办法要求,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登记表所登记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在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此外,食品摊贩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器具、工作平台、货架、橱柜、设备等设施,以及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

办法规定,食品摊贩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同时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保证食品容器的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书刊纸、报纸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包装直接入口食。

按照规定,食品摊贩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前,应当向指定场地的主办者提供食品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户籍或居住证明、摊主身份证件以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从事经登记的食品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方可取得《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不过食品摊贩如果3个月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有转让、涂改、出租、出借《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等行为,《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将被收回。



亲子乐园 发表于 2013-5-1 01:38:45

(*^__^*) 嘻嘻……   

绮之若巧 发表于 2013-5-1 01:38:45

家财万贯还得回很多贴哦

宝宝读 发表于 2013-5-1 01:38:45

貌似我真的很笨????哎

黄日快 发表于 2013-5-1 01:38:45

不早了 各位晚安~~~~

秦丰波 发表于 2013-6-12 00:13:26

说的真有道理啊!

开心就好啊 发表于 2013-6-12 00:13:26

永泰便民网真强大感谢楼主!

陈英 发表于 2013-6-12 00:13:26

原来是这样

顏宣 发表于 2013-6-12 00:13:26

厉害!强~~~~没的说了! 沙发让你坐了

李欣中 发表于 2013-6-27 01:41:52

帮你项项吧

dhnjsrf2as 发表于 2013-6-27 01:41:52

不错不错,我喜欢看

风变绿 发表于 2013-6-27 01:41:52

今天在一中那里看到一只猪在路上跑!

秋水长天 发表于 2013-7-14 01:36:39

好啊,,不错、、、、

相互取暖 发表于 2013-7-14 01:36:39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基米德 发表于 2013-7-14 01:36:39

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再除非山上有电脑看可以看便民网哈

攸^^悠 发表于 2013-7-14 01:36:39

我在顶贴~!~ 一天不上永泰便民网我就吃不下哈哈!!

风暴花容天 发表于 2013-7-14 01:36:39

哈哈,这么多的人都回了,我敢不回吗?赶快回一个,很好的,我喜欢

苏文蕊 发表于 2013-7-18 01:11:13

谁都不容易啊 ~~

试着忘记迩 发表于 2013-7-18 01:11:13

说的不错 给便民网加油给楼主加油

25后26^ 发表于 2013-7-18 01:11:13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黄欣雅 发表于 2013-7-18 01:11:13

终于看完了~~~

介不 发表于 2013-7-18 01:11:13

在线等在线等

亲子游戏 发表于 2013-7-26 00:56:12

回答了那么多,没有加分了,郁闷。。

ycw68b4d 发表于 2013-7-26 00:56:12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挥手 发表于 2013-7-26 00:56:12

帮你项项吧

郑珠希 发表于 2013-7-26 00:56:12

终于看完了~~~

用手册 发表于 2013-7-26 00:56:12

今天在一中那里看到一只猪在路上跑!

安静 发表于 2013-8-25 00:50:06

不错不错.,..我喜欢

深呼吸 发表于 2013-8-25 00:50:06

帮顶

阿西吧, 发表于 2013-8-25 00:50:06

顶.支持,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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